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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(B.C 390-338)

他在秦國進行改革,徹底改變了秦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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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(B.C 390-338)

他在秦國進行改革,徹底改變了秦國的「祖宗家法」(封建貴族制),制定了嚴酷的法律與獎懲制度,基本上破除了「貴族」與「平民」的分界,使全國上下都接受同一個律法的管轄,將秦國改造成一個中央集權的帝國,奠定了往後統一天下的基礎。

商鞅變法,最直接傷害到的,當然是「貴族」的利益。貴族職位皆由世襲而得,不需要任何作為,便可享受高官厚祿,容易腐敗;商鞅從根本上扭轉了此一趨勢,他明令軍法、獎勵軍功,廢除世卿世祿制度、建立二十等爵制,秦國的「貴族」已名存實亡。

在周朝的制度中,「禮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」,貴族是以「禮」來自我約束,平民則是以「刑」來進行管理。商鞅變法最主要就是破除這種貴賤分別,讓全國上下都適用同一部法律、接受同樣的獎懲制度,這使當時的貴族無法忍受,因為在他們的觀念中,我們是「貴」,人民是「賤」,貴賤怎麼可以混為一談?——為什麼商鞅要修改「我們的」政治制度呢?這絕對不能接受,不僅要逮捕他,五馬分屍,還要將屍體遊街示眾!

公元前338年,秦孝公去世,太子駟即位,即秦惠王。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意欲謀反,秦惠王下令逮捕,結果商鞅失敗戰亡,其屍身被帶回咸陽,處以車裂後示眾。秦惠文君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家。

所有的改革,都必然得罪既得利益階級,引起劇烈的反撲。

商鞅本人成為他自己變法的「祭品」,是歷史的一大諷刺。

Ps. 本粉專以推廣文史哲為主要目的,絕對沒有影射任何現實情況之意圖。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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